贷款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
衢州柯城律师事务所
2025-06-14
贷款担保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,二者责任不同。一般保证里,通常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,且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,保证人可拒绝担责,但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、法院已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等情况除外。连带责任保证中,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,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。
1.明确担保类型:在提供担保前,充分了解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,谨慎选择担保方式。
2.考察债务人情况:对债务人的信用、还款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,降低担保风险。
3.行使追偿权:担保人承担责任后,及时在承担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,维护自身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是贷款担保的两种方式,二者责任不同。一般保证下,通常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仲裁,且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偿债前,保证人可拒绝担责。不过在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执行、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等特殊情形下,保证人不能拒绝。
(2)连带责任保证中,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偿债,也能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。
(3)不管是哪种保证方式,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,都有权在承担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,还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,但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。
提醒:担保有风险,做贷款担保人时应明确保证方式及自身责任,在为他人担保前要充分了解债务人信用和还款能力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作为一般保证的担保人,要明确自身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,且债务人财产未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,有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,但需注意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、法院已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等例外情况。在这些例外情形下,要做好承担保证责任的准备。
(二)作为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,当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既可以找债务人,也可以找自己承担责任,所以要关注债务人的还款情况,及时督促其履行债务。
(三)无论哪种保证方式,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,要及时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,行使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,但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,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、违约金、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。当事人另有约定的,按照其约定。第六百九十九条规定,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,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,承担保证责任;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。第七百条规定,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,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,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,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,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贷款担保分两种,责任有别。
一般保证下,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仲裁,且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偿债,保证人可拒担责。但债务人失踪无财产、法院受理破产案等情况除外。
连带责任保证中,债务到期未还,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担责。
担责后,担保人有权在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,获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,且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贷款担保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,责任不同,承担保证责任后均可向债务人追偿。
法律解析:
一般保证中,通常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,且未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,保证人可拒担责,但存在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、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等例外情况。而连带责任保证里,只要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,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偿债,也能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。不管是哪种保证方式,担保人承担责任后,都有权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,并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,不过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。如果您在贷款担保方面有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。
1.明确担保类型:在提供担保前,充分了解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,谨慎选择担保方式。
2.考察债务人情况:对债务人的信用、还款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,降低担保风险。
3.行使追偿权:担保人承担责任后,及时在承担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,维护自身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是贷款担保的两种方式,二者责任不同。一般保证下,通常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仲裁,且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偿债前,保证人可拒绝担责。不过在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执行、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等特殊情形下,保证人不能拒绝。
(2)连带责任保证中,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偿债,也能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。
(3)不管是哪种保证方式,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,都有权在承担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,还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,但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。
提醒:担保有风险,做贷款担保人时应明确保证方式及自身责任,在为他人担保前要充分了解债务人信用和还款能力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作为一般保证的担保人,要明确自身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,且债务人财产未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,有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,但需注意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、法院已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等例外情况。在这些例外情形下,要做好承担保证责任的准备。
(二)作为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,当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既可以找债务人,也可以找自己承担责任,所以要关注债务人的还款情况,及时督促其履行债务。
(三)无论哪种保证方式,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,要及时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,行使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,但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,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、违约金、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。当事人另有约定的,按照其约定。第六百九十九条规定,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,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,承担保证责任;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。第七百条规定,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,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,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,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,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贷款担保分两种,责任有别。
一般保证下,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仲裁,且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偿债,保证人可拒担责。但债务人失踪无财产、法院受理破产案等情况除外。
连带责任保证中,债务到期未还,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担责。
担责后,担保人有权在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,获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,且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贷款担保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,责任不同,承担保证责任后均可向债务人追偿。
法律解析:
一般保证中,通常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,且未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,保证人可拒担责,但存在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、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等例外情况。而连带责任保证里,只要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,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偿债,也能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。不管是哪种保证方式,担保人承担责任后,都有权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,并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,不过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。如果您在贷款担保方面有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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